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出台,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来源:网络  作者:   保障性住房管理系统      2023-07-20 21:13:43

 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出台,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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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管理系统

7月13日,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建设标准、租金标准等重要事项,旨在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根据《意见》,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本市无房新市民、青年人供应,原则上不设户籍和收入限制. 此外,产业园区和用人单位配套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优先或定向供应本园区、本单位、本系统符合条件的职工. 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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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意见》的规定,新建和改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其中7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不低于70%. 而对于已开工或通过既有住房改造的住房项目,可根据实际建筑面积适当放宽标准. 此外,面积较大的单套建筑也可以分租。为提升居住品质,保障性租赁住房应提供简约、环保的装饰装修,并结合新市民、青年人的需求特点,配备必要的配套设施。

租金标准方面,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价格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住房市场租赁住房的租金价格. 对于面向本园区、本单位、本系统职工定向供应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价格还可进一步优惠.

此外,《意见》还给出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政策,主要包括土地支持政策和财政支持政策.

土地支持政策方面,支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具体来说,对于符合规划、依法登记、权属清晰且尊重农民集体意愿、保障农民集体权益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利用城区、靠近产业园区或交通便利区域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通过自建或联营、入股等方式合作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 对于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还可以办理抵押贷款.

另一方面,也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存量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对于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只要符合规划、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就允许用于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对于这部分土地,按照规划变更土地用途,不需要补缴土地价款,并且原划拨的土地可继续保留划拨方式. 同时,土地使用权人也可以选择自建或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

此外,支持产业园区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在确保安全、符合产业发展政策且有保障需求的前提下,可将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并相应提高建筑面积占比上限,以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同时,严禁将这部分用地用于建设成套商品住宅. 鼓励将产业园区中各工业项目的配套用地面积或建筑面积集中起来,以便更好地满足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需求.

综上所述,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建设标准、租金标准等重要事项,并提供了相关的支持政策. 这一政策的出台将有效缓解低收入人群、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为他们提供了更多的租赁选择,促进了城市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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