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为了解决城市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困难,海口市住建局起了《海口市发展保障租赁住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及附件《海口市保障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核发管理规则》. 该办法旨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规范保障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现公众可以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实施办法适用于海口行政区域内保障租赁住房建设、供应、租赁、退出以及管理.
保障租赁住房是指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小户型、低租金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市符合条件新市民和青年人群体. 根据征求意见稿,海口市住房和城乡门应当与全省统一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对接,提供相关政策、备案机构和从业人员核验发布、合同备案等服务,以规范住房租赁管理工作。
根据征求意见稿,保障租赁住房房源主要通过新建、项目配建和存量盘活三种方式筹集. 项目配建是指将一定比例保障租赁住房配建在市场化商品住房项目中. 具体配建比例和管理方式将由市确定,并纳入土地招拍条件。新建保障租赁住房小区应配套相应商业和公共服务设施。对于改造和改建保障租赁住房小区,应在符合规划前提下,酌情配套商业和公共服务设施.
保障租赁住房可以是住宅型或宿舍型住房,包括一居室和二居室,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小户型为主。针对人才引进和三孩生育政策实施,保障住房管理系统可以适当筹集、建设少量三居室和四居室房源. 新建项目中,7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应占到总数70%以上. 对于利用闲置住房改造或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情况,保障住房管理系统可以放宽住房建筑面积和户型比例要求.
保障租赁住房项目需要取得《海口市保障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并通过竣工验收才能交付使用. 申请和审核程序应严格按照《海口市保障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核发管理规则》执行.
保障租赁住房主要面向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引进人才以及城市基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等新市民和青年人群体. 根据征求意见稿,保障租赁住房申请和配租将采取“一个家庭一个申请”原则。申请人需符合相关条件,并通过租赁机构进行资格和房源配租.
此次征求公众意见保障租赁住房实施办法,将为海口市建立健全保障租赁住房体系,解决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问题,提供有力支持. 公众可以通过邮件或电话向住建局提交建议,为海口市保障租赁住房发展贡献自己智慧和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