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推出保障性租赁房项目 征集意向实施项目

来源:网络  作者:   保障性住房管理系统      2023-07-20 21:13:21

 城市推出保障性租赁房项目 征集意向实施项目(图1)

保障性住房管理系统

**北京市住建委发布通知,征集保障性租赁房项目意向实施,鼓励社会主体参与建设,增加房源供给. 保障性租赁房项目需满足一定条件,包括建筑面积、全装修交付和基本生活设施配备等。此次征集分为新建类和筹集类两种项目,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入选项目将享受税费和金融等政策优惠. 市住建委欢迎社会各方主体积极参与征集,联系方式详见文末. **

根据市住建委发布的《关于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意向实施项目的通知》,北京市将面向全市广泛征集保障性租赁房意向实施项目,并试图建立首个保障性租赁房储备项目库. 这一举措旨在鼓励社会主体积极参与保障性租赁房建设,增加房源供给,保障性住房管理系统保障性住房管理系统缓解市场供需矛盾。

根据《北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导则(试行)》,保障性租赁房项目的建设条件包括建筑面积、全装修交付和基本生活设施配备等。保障性租赁房的建筑面积以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项目需全装修交付,并配备基本生活设施. 非居住存量建筑应改建成宿舍型(含公寓型)保障性租赁房,不得建设成套商品住宅. 而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的保障性租赁房以宿舍型(含公寓型)为主,存量住房改造为保障性租赁房的,其单套建筑面积上限可以适当放宽.

根据《通知》,此次征集的项目分为新建类和筹集类两种. 新建类项目包括将目前闲置的或低效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建筑改建成为保障性租赁房,或利用符合条件的自有土地、集体土地、配套建设用地等存量土地新建的保障性租赁房. 而筹集类项目则指的是将社会存量住房、未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各类安置住房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或将已出租的、权属清晰、满足消防安全、结构安全要求的市场化租赁公寓、宿舍纳入保障性租赁房项目储备库.

本次申报工作将采取集中征集和常态化征集两种方式. 集中征集时间截至7月31日,8月1日以后将进入常态化征集阶段。对于集中征集阶段申报的项目,市住建委将加快服务对接,简化工作程序,将具备条件的项目纳入本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计划,并在取得保障性租赁房项目认定书后提供相关政策支持。政策支持包括税费支持、金融支持等优惠. 例如,入选项目可按照现行规定享受住房租赁增值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免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此外,项目认定有效期间内,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及采暖费将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而常态化征集阶段申报的项目,将被纳入年度储备项目库,待市住建委进一步评估后编入后续推进计划。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征集期间欢迎社会各方主体积极参与、主动申报. 市住建委将会同市区相关部门对意向实施项目进行评估.

征集工作咨询热线电话:010-55598608、010-64040238. 申报主体可扫下方二维码进入项目征集界面填报信息后发送邮箱:bzfjsglc@zjw.beijing.gov.cn。欢迎有关方面踊跃参与此次征集,为北京市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贡献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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